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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会议纪律端正会风
时间:2017-03-10  作者:  新闻来源:鹿地检察院  【字号: | |

 

 

根据自治区检察院《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端正会风的通知》(桂检发办字[2015]9号)、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切实改进会风的通知》(柳办发〔2014〕4号和柳州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切实改进会风,现重申和提出有关会议纪律要求如下:

  一、提高对严肃会议纪律、端正会风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会纪会风是干部队伍政治素质、纪律素质和纪律作风、工作作风的重要体现。会纪会风问题不仅事关会议的质量和效果,更事关党风、检风,事关检察形象和战斗力。各部门干警要高度重视、认真整顿会纪会风,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自觉纠正在会纪会风方面存在的不良行为,以良好的会风带动全院工作作风的进一步好转,营造严肃认真、务实求真、开拓进取的良好氛。

  二、严肃会议纪律、端正会风

 (一)严格执行会议组织工作。认真做好各类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责任部门要按通知要求做好会务组织工作,抓好具体事项的落实,确保参会人员按时按要求参会、会场秩序井然。

 (二)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各部门要及时接收会议通知,并按通知要求按时组织人员参会。凡明确规定参会人员的,原则上不得请假。因出差或外出学习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会的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替会,并报会议组织部门备案。未经批准,不得缺席会议或擅自安排他人顶替参会。

(三)严格按照要求入场。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的,要按时到指定地点签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及时主动说明原因。要严格遵守入场秩序,参会人员应至少提前10分钟签到进入会场,不得迟到或早退,进入会场时,不得高声喧哗,会议要求佩带证件或有着装要求的,应按要求进入会场。明确座位安排的,应按位就座。

(四)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前要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或把通讯工具调至静音状态。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严禁随意离开会场,不准在会场来回走动,不准随意交头接耳,不准把玩手机或接听、拨打移动电话,不得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严禁在会场打瞌睡。

(五)严格会议保密制度。有保密要求的会议,要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切实做好会议内容保密工作。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应整理好个人随身物品,不得随意遗弃会议文件或其他资料。

(六)严格会风监督通报制度。要加强对会议纪律、会风的考核登记,对不遵守会议纪律的对不遵守会议纪律的相关部门或个人视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会议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依据。

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和维护会议纪律,努力促使会议纪律、会风根本好转。

  

 

 

 

柳州市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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