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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1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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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行使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授权行使的职权,履行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中渡监狱、桂中监狱、宜州监狱、柳州监狱、柳城监狱的法律监督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体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3.对监狱执行刑罚活动,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活动,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监狱侦查的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对监狱的立案、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受理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履行其他依法应当行使的监督职责。

4.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5.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

7.负责其他应当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自治区编办《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院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派出机构6个,分别是派驻鹿州监狱检察室、派驻中渡监狱检察室、派驻桂中监狱检察室、派驻柳州监狱检察室、派驻宜州监狱检察室、派驻柳城监狱检察室。

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编制总数为30人,行政在职24人,退休7,聘用制书记员12人。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904.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04.9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6.97万元,增长16.3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4.9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7.11万元,增长16.34%,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21年我院划转到自治区检察院二层机构,因人员增加,派驻监狱检察室增加,业务量增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9.5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6.79万元,下降73.64%,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出了上年的结转结余经费。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904.9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04.9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00.17万元,增长12.4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类支出754.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检察业务的各项项目开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经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31.92万元,增长21.1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21年我院划转到自治区检察院二层机构,因人员增加,派驻监狱检察室增加,业务量增大,各项业务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7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7.17万元,下降18.8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绩效收入的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33.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3.65万元,下降28.8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绩效收入的变动。

4.住房保障(类)支出42.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92万元,下降2.1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绩效收入的变动。

5.年末结转和结余9.5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6.79万元,下降73.64%,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出了上年的结转结余经费。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4.9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01.26万元,增长12.6%。其中:基本支出626.68万元,项目支出278.23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8.87万元,支出决算为90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89%。

(一)公共安全(类)年初预算为459.99万元,支出决算为75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08%。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因机构改革,2021年我院划转到自治区检察院二层机构,因人员增加,派驻监狱检察室增加,业务量增大,各项业务增加。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检察业务的各项项目开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89.25万元,支出决算为7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6%。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人员变动和基数的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7.5万元,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7%。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人员变动和基数的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7.5万元,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7%。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人员变动和基数的调整。

具体如下:

①20404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371.59万元,支出决算为47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4%。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因机构改革,2021年我院划转到自治区检察院二层机构,因人员增加,派驻监狱检察室增加,业务量增大,各项业务费用增加。

②204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3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因机构改革,2021年我院划转到自治区检察院二层机构,2021年9-12月份自治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物业管理费用204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

③2040410检察监督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07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检察监督支出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不在年初预算范围之内。

④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年初预算为88.4万元,支出决算为16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67%。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因机构改革,2021年我院划转到自治区检察院二层机构,因人员增加,派驻监狱检察室增加,业务量增大,各项业务费用增加。

⑤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为4.99万元,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2%。预决算差异主要是退休人员的变动。

⑥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17万元,支出决算为4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5%。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人员的变动和基数的调整。

⑦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9万元,支出决算为2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9%。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人员的变动和基数的调整。

⑧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27.38万元,支出决算为2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9%。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人员的变动和基数的调整。

⑨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10.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3%。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人员的变动和基数的调整。

⑩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为42.13万元,支出决算为4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人员的变动和基数的调整。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6.6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4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2%。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人员变动。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2.29万元、津贴补贴92.3万元、 奖金201.25万元、伙食补助费2.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7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1.4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9万元、住房公积金42.6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6%。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三公经费开支没达到预算。主要包括:办公费7.28万元、印刷费0.18万元、水费0.62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4.8万元、差旅费9.11万元、维 修(护)费1.35万元、会议费0.35万元、培训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0.62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7.02万元、福利费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21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4%。预决算差异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主要包括离退休费5.24万元。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2021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9%,比上年增加0.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21年我院划转到自治区检察院二次机构,派驻监狱检察室增加,业务量增大,上级检察院下来调研考察指导工作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4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万元,平均每辆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89%,比上年增加0.48万元,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21年我院划转到自治区检察院二次机构,派驻监狱检察室增加,业务量增大,上级检察院下来调研考察指导工作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次,人次4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0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42万元,降低0.54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59万元,增长9.23 %。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21年我院划转到自治区检察院二层机构,因人员增加,派驻监狱检察室增加,业务量增大,各项业务增加,因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8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9.8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中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2.6%。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中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3万元,执行数为62.8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数量指标。全年完成年度案件数量大于等于3000件,我院2021年办理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747 件,检察被监管人死亡案件共 64 件,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6件,该项指标已完成采购各部门办公办案用国产打印机大于等于20台,2021年全年采购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等20台,该项指标已完成;采购各部门办公办案用相机大于等于5台,该项指标未完成,主要原因是装备费预算不足。(4)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提升司法公正性水平,该项指标已完成。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安全感年度指标值达到90%以上,全年完成值为95%;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年度指标值达到90%以上,全年完成值为95%。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21年度我院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整体上基本未发生偏离,其中有一数量指标采购各部门办公办案用相机大于等于5台,该项指标未完成,主要原因是装备费预算不足。今后在做资金使用计划和绩效目标申报的时候要进一步做精和做细,使资金使用更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另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主要运用在下半年,上年使用未能有效进行开支,资金在年度规划管理使用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我院将2021年度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和结果作为2022年改进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依据,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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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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